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
七、工程结束验收 1.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验收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 2.施工单位应提前10天报请甲方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 3.施工单位应按照验收要求,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并把完工后的装饰效果及施工工艺等呈现给甲方; 4.施工单位应把完工后装饰装修施工情况及施工质量等情况报告给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检查; 5.甲方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向施工单位提出验收要求,并出具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 6.施工单位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解决验收不合格的问题; 7.施工单位应把验收合格的装饰装修施工情况及施工质量等情况报告给甲方; 8.甲方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装饰装修施工情况及施工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验收报告; 9.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应清理室内现场,完成后交付给甲方; 10.验收合格后,甲方应给予施工单位验收完成的资料,并双方协商签字确认; 11.施工单位应把验收合格的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情况报告给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检查; 12.施工单位应把验收合格的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情况及施工质量等情况报告给甲方; 13.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验收完毕后,甲方应出具验收合格证书,施工单位应妥善保管验收合格证书。